重要法規更新


1 使用牌照稅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涉及裁罰競合作業原則(115.8.20.修正;114.9.30.生效)
為處理使用牌照稅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競合案件,訂定本原則
115.08.20
2 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115.8.18.修正)
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於一百十一年一月五日訂定發布,迄未修正。鑑於納稅義務人經核准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加計利息分期繳稅後,如其中一期分期應繳稅款未如期繳納,現行雖有於稅捐稽徵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就未缴清稅款發單送達前,繳納該逾期稅款並依法加徵滯納金,得繼續保有後續分期繳納權利之補救機制,惟稽徵實務上,因個案分期限繳日或稅捐稽徵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之發單催繳作業期程不同等,致納稅義務人得享有之寬限期因案而異,另過渡條文現已無規範必要,爰修正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
115.08.18
3 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115.8.18.修正)
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於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訂定發布,迄未修正。為使申請回復原狀之事由與稅捐稽徵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及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一致,及避免有繳納意願之納稅義務人,因故未如期繳納其中一期分期應繳稅款而喪失後續分期繳納之權利,爰修正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一
115.08.18
4 貨物稅稽徵規則(115.8.18.修正)
鑑於現行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依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及第十二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減免徵貨物稅,於國內產製出廠時或自國外進口時須先依規定報繳貨物稅,俟完成申領牌照登記後再申請退還貨物稅,造成廠商資金積壓及徒增依從成本,亦增加稽徵機關與海關徵收、審理及退稅之稽徵成本。為解決上開問題,並配合相關實務需要,爰修正本規則部分條文
115.08.18
5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8.18.修正)
自九十二年訂定發布,歷經十五次修正,茲因配合我國將於一百十七會計年度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八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規定,並參考外界建議財務報告申報無紙化,爰修正本準則,本次共計修正八條條文及七個格式、新增三個格式
115.08.18
6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8.18.修正)
自九十一年訂定發布,歷經十七次修正,茲因配合我國將於一百十七會計年度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八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規定,並參考外界建議財務報告申報無紙化,爰參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修正本準則。本次共計修正九條條文及十個格式、新增三個格式
115.08.18
7 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8.18.修正)
自九十二年訂定發布,歷經十九次修正,茲因配合我國將於一百十七會計年度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八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規定,並參考外界建議財務報告申報無紙化,爰參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修正本準則,本次共計修正八條條文及九個格式、新增三個格式
115.08.18
8 民法繼承編(115.8.17.修正)
修正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刪除第四款兄弟姊妹特留分之規定
115.08.17
9 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115.8.11.修正)
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雷射加工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115.08.11
10 商業團體分業標準(115.8.11.修正)
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115.08.11
11 證券交易稅條例(115.8.6.草案)
考量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稅措施將於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期,為持續活絡債券市場及債券交易所交易基金市場,爰擬具本條例第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延長停徵上開金融商品證券交易稅之施行期間十年;並基於債券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與被動式債券ETF均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商品性質相近,為兼顧政策公平性及一致性,將主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納入停徵範圍;及為因應商品創新與市場實務發展需要,刪除有關投資標的限制之規定,回歸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權責控管
115.08.06
12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減資辦法(115.8.6.修正)
本辦法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六條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115.08.06
13 會計師法(115.8.5.修正)
修正條文對照表
115.08.05
14 數位發展部租稅優惠及補助或獎勵案件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115.8.3.修正)
數位發展部為認定企業依產業創新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申請適用租稅優惠、補助或獎勵,有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特訂定本要點
115.08.03
15 遺產及贈與稅法(115.7.30.草案)
遺產及贈與稅法自六十二年二月六日制定公布以來,歷經十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年一月二十日。憲法法庭一百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告一百十三年憲判字第十一號判決,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有關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其配偶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稅之規定,就擬制遺產之受贈人為被繼承人之配偶,其與其他繼承人,應如何負擔遺產稅,欠缺明確規範,且欠缺相當於本法第十七條之一所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遺產總額扣除規定,立法機關應於本判決公告之日起二年內,依本判決意旨檢討修正。為符合本判決意旨、維護繼承人及受遺贈人財產權,並利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款及確保稅捐徵起,爰擬具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15.07.30
16 金融機構執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電子申報作業要點(115.7.24.修正)
為規範金融機構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執行盡職審查程序,透過網路向所在地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申報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特訂定本要點
115.07.24
17 虛擬資產服務法第一章(第 1 - 5 條)
總則
115.07.22
18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115.7.20..修正)
對照表及說明
115.07.20
19 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115.7.14.修正)
本辦法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15.07.14
20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115.7.3.修正)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於五十五年三月十二日訂定發布,歷經九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年九月十六日,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茲配合我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已於一百零七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已修正有關流動與非流動負債分類之規定,爰修正本準則部分條文
115.07.03
21 商業銀行設立標準(115.6.30.修正)
本標準依銀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15.06.30
22 土地稅法(115.6.25.草案)
土地稅法於六十六年七月十四日制定公布,歷經十九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為因應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婚育家庭經濟負擔爰擬具本法第十七條之一、第十九條修正草案
115.06.25
23 所得稅法(115.6.25.草案)
所得稅法自四十四年修正公布全文以來,迄今已逾七十年,其間為健全稅制,促進租稅公平,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為因應少子女化之國安問題,減輕育兒家庭之經濟負擔,爰擬具本法第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修正草案
115.06.25
24 房屋稅條例(115.6.25.草案)
房捐條例自三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制定公布以來,其間歷經多次修正於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修正名稱為房屋稅條例,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三年一月三日。為因應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婚育家庭經濟負擔爰擬具本條例第五條之一、第六條修正草案
115.06.24
25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115.6.24.修正)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授權訂定,自八十一年六月二十日發布施行後,曾歷經二十一次修正。茲為配合上市櫃板塊間相互轉換或改列機制之調整,並明確相關規範,以利公司遵循,爰修正本準則第五條
115.06.24
26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115.6.12.修正)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於五十七年九月十一日訂定發布,迄今歷經三十六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一年九月十六日。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並應海關實務管理需要,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
115.06.12
27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115.6.9.修正)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於一百十年四月十四日訂定發布,自同年一月一日施行,迄未修正。配合一百十四年一月九日修正發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管理辦法,及同年五月七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爰修正本辦法
115.06.09
28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115.6.3.修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透過資金挹注及創投輔導能量,促進我國製造業升級轉型,特訂定本要點
115.06.03
29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115.6.3.修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以促進服務業發展,增加我國服務業之就業機會、擴大服務輸出及協助中小型服務業者籌資,特訂定本要點
115.06.03
30 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15.6.2.草案)
鑑於現今社會家庭生活型態改變,兄弟姊妹間之關係未若以往緊密,彼此間多無扶養之事實,又我國已進入超高齡社會,當繼承人僅剩配 偶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時,生存之配偶須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分配遺產,顯不符合被繼承人之期待,且參照其他國家之立法例,多無「兄弟 姊妹特留分」之規定,韓國憲法法院亦於二○二四年宣告「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違憲失效,爰有檢討修正「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之必要。
115.06.02
31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115.5.26.修正)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自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發布施行後,歷經十三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鑒於近年保險業數位化程度加速,相應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需予以強化,及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發布之金融資安行動方案二點零,爰修正本辦法第六條之一、第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
115.05.26
32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115.5.25.修正)
本辦法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115.05.25
33 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115.5.22.修正;115.7.1.施行)對照表
本辦法於一百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訂定發布,並自同年七月一日施行。依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就納稅義務人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應按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或其他合理需要,在法定稅率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部分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認為房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使用,逕改作住家使用,影響避難效果及停車空間,恐造成公共危險,增加社會成本,宜使其與合法使用房屋有不同程度之租稅負擔。為利地方自治事項推展及配合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爰修正本辦法第五條、第七條
115.05.22
34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115.5.21.修正)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於四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訂定發布,期間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配合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總統公布公路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條文,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名詞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爰修正本辦法相關條文,名稱並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115.05.21
35 娛樂稅法(115.5.20.修正)
修正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及第十七條條文對照表
115.05.20
36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115.5.18.修正)
本辦法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五、第二十八條之六及第二十八條之七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15.05.18
37 外國營利事業收取製造業技術服務業與發電業之權利金及技術服務報酬免納所得稅案件審查原則(115.5.13.修正)
為審查外國營利事業收取製造業、技術服務業與發電業之權利金及技術服務報酬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免納所得稅案件,特訂定本原則
115.05.13
38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一章(第 1 - 8 條)
總則
115.05.06
39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產業創新條例)(115.5.6.增訂)
產業創新條例部分
115.05.06
40 運動部辦理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證明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115.5.5.修正)
運動部為執行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受理營利事業捐贈「培養支援運動員」及「購買於國內所舉辦運動賽事門票,並經由學校或非營利性質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等事項之證明申請及審核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115.05.05
41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115.4.29.修正)
公共建設之類別、定義及範圍
115.04.29
42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4.28.修正)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自八十年五月七日訂定發布,歷經二十八次修正,為配合我國將於一百十七會計年度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八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規定,爰參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修正本準則
115.04.28
43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壹[1 - 2](115.4.21.)
總則
115.04.21
44 經濟部租稅優惠及補助或獎勵案件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115.4.21.修正;116.1.1.生效)
經濟部為依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至第十條之二及第七十條第二項規定、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認定申請適用租稅優惠、補助或獎勵之企業有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特訂定本要點
115.04.21
45 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115.4.21.修正)
依據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115.04.21
46 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115.4.10.草案)
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係於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訂定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期間歷經三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十四年二月十九日。為配合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營利事業合於下列之捐贈,得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費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六、辦理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促進全民運動發展之賽事。」,並依同條第二項規定明定運動部認可促進全民運動發展賽事之方式及範圍;另因本部於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成立後,本條例及本辦法主管機關已由教育部變更為本部,爰擬具本辦法第二條、第七條之一、第十條修正草案
115.04.10
47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115.4.9.修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透過資金挹注及創投輔導能量,促進我國製造業升級轉型,特訂定本要點(修正:1150603產知字第11500478620號令)
115.04.09
48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115.4.9.修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以促進服務業發展,增加我國服務業之就業機會、擴大服務輸出及協助中小型服務業者籌資,特訂定本要點(修正:1150603產知字第11500478620號令)
115.04.09
49 一百十四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其創辦人、設立人或實際所得人如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依下列標準計算其成本及必要費用
115.03.27
50 稽徵機關核算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
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得依下列標準計算其一百十四年度收入額
115.03.27
51 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一百十四年度應依核定收入總額按下列標準計算其必要費用
115.03.27
52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115.3.26.修正)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授權訂定,自八十一年六月二十日發布施行後,曾歷經二十次修正。茲為加強外國發行人募資管理與資訊揭露、簡化外國發行人受讓分割程序、一致化國內外公司年報管理及放寬外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採行總括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條件等,爰修正本準則及相關附表。本次共計修正七條條文及二十八個附表
115.03.26
53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115.3.19.修正;115.3.20.生效)
本規定依中央銀行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及銀行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四十條規定訂定之
115.03.19
54 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115.3.19.修正)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15.03.19
55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3.11.修正)
考量我國人身保險業之長期經營特性,且因國內債券市場規模不足,需大量持有外幣資產以對應新臺幣保險合約負債,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匯率變動之影響」評價並認列兌換差額時,將導致人身保險業因財務報導目的而過度避險,無法真實反映其長期經營之經濟實質。為利金融控股公司反映其人身保險子公司兌換損益之會計處理,爰本次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有關兌換損益相關規定,人身保險子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第十九段規定,判斷遵循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規定將產生誤導,致與財務報導之觀念架構所訂之財務報表目的衝突時,可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規定偏離準則,並應揭露相關資訊
115.03.11
56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115.3.2.修正;115.1.1.施行)
本辦法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15.03.02
57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115.2.23.修正)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15.02.23
58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115.2.23.修正)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15.02.23
59 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115.2.13.修正)
本注意事項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一第二項、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115.02.13
60 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115.2.10.修正)
為配合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營利事業對政府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捐贈,得於新臺幣一千萬元額度內,或對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均得自所得額中減除百分之一百七十五,並明定轉捐贈限制;另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得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之施行期間,由五年延長為十年。另配合運動部成立後,本條例及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已由教育部變更為本部,應配合修正相關規定,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
115.02.10
61 司法判解:憲法法庭1150206憲判字第2號
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扣費義務之裁罰案
115.02.06
62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2.6.修正;115.6.10.勘誤)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自五十七年六月十一日訂定發布,歷經二十九次修正,配合我國將於一百十七會計年度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八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規定,並參考外界建議財務報告申報採無紙化,爰修正本準則
115.02.06
63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2.5.修正)
考量我國人身保險業長期經營特性,且因國内債券市場規模不足,需大量持有外幣資產以對應新臺幣保險合約負債,於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下稱第二十一號公報)「匯率變動之影響」評價並認列兌換差額時,將導致人身保險業因財務報導目的過度避險,無法真實反映人身保險業長期經營之經濟實質,爰本次修正參照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下稱第一號公報)「財務報表之表達」第十九段規定,在極罕見之情況下,人身保險業斷定遵循第二十一號公報規定將產生誤導以致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觀念架構所訂之財務報表目的衝突時,可依第一號公報所定方式偏離準則,並應依第一號公報第二十段揭露相關資訊
115.02.05
64 一百十四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
為簡化稽徵作業,推行便民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115.01.30
65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115.1.30.修正)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
115.01.30
66 使用牌照稅法(115.1.28.修正)
增訂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身障者與其親屬不用同戶籍),供該身障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115.01.28
67 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115.1.23.修正)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三十六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115.01.23
68 一百十四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房屋(含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按房屋課徵房屋稅適用新標準單價或舊標準單價分別依相應比例計算
115.01.23
69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115.1.22.修正)
本次為因應數位化趨勢,提升公司辦理買回本公司股份申報作業效率,並降低書面申報作業成本,調整上市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申報方式,由書面申報改採電子化申報,爰修正本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三條
115.01.22
70 歷年來(一一四年)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生產者物價指數及資產重估用物價倍數表
核定營利事業辦理資產重估價所適用「歷年來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生產者物價指數及資產重估用物價倍數表」
115.01.16
71 一百十四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
訂定「一百十四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115.01.14
72 一百十四年度自力耕作漁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訂定「一百十四年度自力耕作漁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115.01.14
73 人工智慧基本法(115.1.14.訂定)
為建設智慧國家,促進以人為本之人工智慧研發與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建構人工智慧安全應用環境,落實數位平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增進社會福祉,提升國人生活品質,促進社會國家之永續發展,維護國家文化價值及提升國際競爭力,並確保技術應用符合社會倫理,特制定本法
115.01.14
74 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115.1.14.修正)
配合所得稅法第九十四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並便利納稅義務人於每年所得稅法定結算申報期間查詢其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及統一稽徵機關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之作業,特訂本要點
115.01.14
75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D 北美洲地區)(115.1.1.生效;114.10.31.修正)
北美洲地區日支生活費標準
115.01.01
76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115.1.1.生效;114.10.31.修正)
大陸香港澳門日支生活費標準
115.01.01
77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A 亞太地區)(115.1.1.生效;114.10.31.修正)
亞太地區日支生活費標準
115.01.01
78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F 非洲地區)(115.1.1.生效;114.10.31.修正)
非洲地區日支生活費標準
115.01.01
79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B 亞西地區)(115.1.1.生效;114.10.31.修正)
亞西地區日支生活費標準
115.01.01
80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C 歐洲地區)(115.1.1.生效;114.10.31.修正)
歐洲地區日支生活費標準
115.01.01
81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E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15.1.1.生效;114.10.31.修正)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日支生活費標準
115.01.01
82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115.1.1.施行;114.4.25./ 11212.29./ 112.8.9.修正)
修正條文對照表
115.01.01
83 進口冷氣能力超過五噸壓縮機供裝置冷凍冷藏設備使用申請免徵貨物稅作業要點(114.12.31.訂定)
進口人進口冷氣能力超過五噸壓縮機供裝置冷凍冷藏設備,非供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使用,得依本要點申請免依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規定課徵貨物稅,由海關放行
114.12.31
84 使用牌照稅法(114.12.30.修正)
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一百十九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爰修正本法第五條
114.12.30
85 貨物稅條例(114.12.30.修正)
為達成政府一百十九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有賡續誘導消費者選擇低污染車輛,以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之必要,爰修正本條例第十二條之三
114.12.30
86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114.12.30.修正)
本準則依商業登記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
114.12.30
87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114.12.30.修正)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十二項規定訂定之
114.12.30
88 受國際情勢及關稅衝擊影響製造業最低工資補貼作業要點(114.12.29.訂定)
為因應國際情勢及關稅衝擊影響國內製造業之事業營運,在政府照顧邊際勞工調漲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最低工資同時,給予受衝擊事業差額補貼,以支持勞工安定就業,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受勞動部委託依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第三條第十款及第四條規定辦理最低工資補貼,特訂定本要點
114.12.29
89 商業登記法(114.12.26.修正)
增訂商業登記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十七條條文
114.12.26
90 公司法(114.12.26.修正)
增訂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
114.12.26
91 所得稅法(114.12.26.修正)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為「長期照顧特別扣除: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十八萬元」
114.12.26
92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4.12.26.修正)
本次係配合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名稱修正為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簡化財務報告附表揭露等,爰修正本準則。本次共計修正四條條文及三個格式,並刪除一個格式
114.12.26
93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稅捐稽徵法)(114.12.24.修正)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六條之一規定部分,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生效
114.12.24
94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114.12.24.修正;115.1.2.實施)
本辦法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訂定
114.12.24
95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114.12.24.修正)
為與國際稅務資訊透明標準接軌,我國於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增訂公布稅捐稽徵法第五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訂定發布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九日增訂本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及修正發布第二十四條,規定申報金融機構應辦理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盡職審查及申報之違章減免處罰標準。考量稅捐稽徵機關依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五日增訂CRS辦法第五十三條之一規定檢查申報金融機構執行情形,已累積相當實務經驗,相關免罰標準允宜按實務違章行為態樣、情節輕重、影響程度等通盤檢視,配合修正,以符實際,爰修正本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修正本法第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應處罰鍰案件之免罰要件
114.12.24
96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4.12.24.修正)
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七日發布之「我國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規劃證券商於年度財務報告中依IFRS永續揭露準則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及精簡證券商財務報告附註揭露事項,並檢討現行規定酌作文字調整,爰參酌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修正本準則
114.12.24
97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114.12.24.修正;115.1.1.施行)
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三項規定訂定
114.12.24
98 司法判解:憲法法庭1141219憲判字第1號
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114.12.19
99 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114.12.16.修正)
本辦法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六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114.12.16
100 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114.12.12.修正;115.1.1.生效)
為鼓勵查定課徵營業人於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使用行動支付與多媒體資訊服務機(以下簡稱KIOSK)結帳收款,特訂定本作業規範
114.12.12
101 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114.12.10.修正)
修正「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114.12.10
102 勞工請假規則(114.12.9.修正)
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
114.12.09
103 進口舊汽車核估作業要點(114.12.2.修正;115.1.1.生效)
為核估進口舊汽車完稅價格需要,特訂定本要點
114.12.02
104 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114.11.27.修正)
茲因產業創新條例於一百十四年五月七日修正公布,為配合調整個人以現金投資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適用所得減除租稅優惠之相關要件,及為確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募得之資金用於合於獎勵目的用途,增訂投資計畫及完成證明之管控機制,爰修正本辦法
114.11.27
105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114.11.27.修正)
茲因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於一百十四年五月七日修正公布,增訂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投資抵減,爰修正本辦法,並將名稱修正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114.11.27
106 無添加糖飲料品適用免徵貨物稅規定應注意事項(114.11.26.訂定;115.1.1.生效)
為配合貨物稅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114.11.26
107 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其總支出預算比例(114.11.25.修正)
修正「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其總支出預算比例」,並自即日生效
114.11.25
108 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114.11.25.修正)
依據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訂定
114.11.25
109 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114.11.25.修正)
本辦法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九項規定訂定
114.11.25
110 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適用辦法(114.11.20.修正)
為協助新創事業公司之發展,並考量新創事業公司初期募集資金不易,且國際間創業投資事業多以有限合夥型態設立,為配合國際趨勢、吸引國際資金及鼓勵投資新創事業之目的,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明定依有限合夥法規定新設立且符合法定條件之創業投資事業得享有租稅優惠,並由經濟部及財政部於一百零七年五月十日會銜訂定發布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適用辦法,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後於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鑒於本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於一百十四年五月七日修正公布,其中針對有限合夥創業投資事業之資格要件已有放寬,爰修正本辦法
114.11.20
111 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114.11.14.修正)
本辦法依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114.11.14
112 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114.11.12.修正)
配合一百十四年九月五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第一項及第四項,增訂購買小型小客車及小型機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得減徵貨物稅,並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中古機車並換購新車,以活絡買氣、振興車輛相關產業及就業人口,且兼顧節能減碳,爰修正本辦法,並修正名稱為「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114.11.12
113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114.11.11.訂定)
為有效、迅速推動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復原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114.11.11
114 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所得計算及申報辦法(114.11.10.修正)
一百零七年五月十日訂定發布,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最近一次係配合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及所得稅法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於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茲配合一百十四年五月七日修正公布本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爰修正本辦法
114.11.10
115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114.11.6.修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透過資金挹注及創投輔導能量,促進我國製造業升級轉型,特訂定本要點(修正:1150409產知字第11500321434號令)
114.11.06
116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114.11.6.修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以促進服務業發展,增加我國服務業之就業機會、擴大服務輸出及協助中小型服務業者籌資,特訂定本要點(修正:1150409產知字第11500321431號令)
114.11.06
117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115.3.2.修正)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於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日訂定發布,自同年二月八日施行,歷經一次修正,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年十月二十八日,自同年月二十五日施行。茲配合一百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及因應實務需求,爰修正本辦法
114.10.31
118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114.10.28.修正)
考量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之營運型態與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相似,為鼓勵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交通車業務者,將其牌照轉換為專辦交通車,專注經營交通車業務,以促進遊覽車產業分類營運,提升營運安全與健全整體產業發展,爰修正第四條,將專辦交通車業務車輛納入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免徵對象
114.10.28
119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韌性發放現金辦法(114.10.27.訂定)
本辦法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四條規定訂定之
114.10.27
120 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114.10.27.訂定)
本辦法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四條規定訂定之
114.10.27
121 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4.10.17.修正)
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自九十二年訂定發布,歷經十八次修正,茲參考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為提升財務報告資訊揭露之攸關性及簡化財務報告附表揭露,修正本準則
114.10.17
122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4.10.17.修正)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自九十二年訂定發布,歷經十四次修正,茲參考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為提升財務報告資訊揭露之攸關性及簡化財務報告附表揭露,修正本準則
114.10.17
123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4.10.17.修正)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自九十一年訂定發布,歷經十五次修正,茲因金融控股公司之保險子公司將自一百十五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適用第十七號公報後,保險負債衡量及保險收入認列方式與現行規定不同,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揭露保險子公司財務資訊須配合調整;另為提升財務報告資訊揭露之攸關性及簡化財務報告附表揭露,爰修正本準則
114.10.17
124 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作業要點(114.10.7.修正;115.1.1.生效)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納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特訂定本要點,本要點未規定事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4.10.07
125 電話語音及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作業要點(114.10.7.修正;115.1.1.生效)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代徵人、扣繳義務人及扣繳單位利用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特訂定本要點
114.10.07
126 信用卡繳納稅款作業要點(114.10.7.修正;115.1.1.生效)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利用信用卡發卡機構所發行之信用卡繳納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訂定本要點,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4.10.07
127 農會漁會信用部應報經全國農業金庫同意後辦理或移由該金庫辦理之一定金額以上授信案件基準(114.10.3.修正)
本基準依農業金融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訂定
114.10.03
128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114.10.3.修正)
修正「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114.10.03
129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114.9.24.修正)
為加強延攬及僱用外國專業人才,以提升國家競爭力,特制定本法
114.09.24
130 純天然果蔬汁等飲料品申請具結免徵貨物稅出廠或進口作業要點(114.9.22.訂定)
為鼓勵貨物稅產製廠商或進口人使用天然果蔬產製優質飲料品,以提高飲料品品質,並利農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114.09.22
131 復運出口案件查詢及核銷進口報單無紙化作業注意事項(114.9.11.修正)
為配合復運出口案件查詢及核銷進口報單無紙化作業,訂定本注意事項
114.09.11
132 復運進口核銷電腦化注意事項(114.9.11.修正)
為配合復運進口核銷出口報單電腦化作業,訂定本注意事項
114.09.11
133 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114.9.11.修正)
內政部為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住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認定公益出租人資格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114.09.11
134 民間參與文化及影視音設施接管營運辦法(114.9.9.修正)
本辦法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114.09.09
135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114.9.5.修正)
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產業、民生及國土防衛之影響,以強化經濟、社會、民眾消費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國家經濟與就業市場、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升級轉型、擴大內需及防護國家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114.09.05
136 貨物稅條例(114.9.5.修正)
為精進並維持減少移動汙染源之空氣污染物質及促進國內汽機車市場交易,爰修正第十二條之五第一項及第三項,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政策之施行日期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將汽車減徵稅額由新台幣五萬元,提高至新台幣十萬元;機車減徵稅額由新台幣四仟元,提高至新台幣六仟元
114.09.05
137 人工智慧基本法(114.8.28.草案)
人工智慧技術近年發展快速,被世界普遍認為可為整體產業與社會活動帶來廣泛之經濟及社會效益,並為我國企業及國家發展提供關鍵之競爭優勢。在氣候變遷、環境、醫療、金融、交通、內政、農業、公共服務等對民眾具廣泛影響力之領域中,更亟需積極採用人工智慧技術以推動數位轉型與永續發展
114.08.29